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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2007年第四届"浩羽杯"竞翔规程(审阅)

来源:浩羽   发表时间:2007-01-01 2:11:02   浏览数:817   转到我空间  分享到随写  分享到鸽友社区
一.监管单位:广州市信鸽协会
二.主办单位: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
三.参赛条件:
1.信鸽爱好者、职业鸽舍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;
2.参赛鸽必须配带一枚中国信鸽协会2007年统一足环(含认可的2007年港澳台足环)。
3.参赛鸽必须是30天以后的健康幼鸽,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,本棚将统一注射疫苗,凡鸽主已注射疫苗的幼鸽,请在交鸽时注明。
四.参赛费:
每羽参赛鸽收取参赛费380元(其中220元为参赛费,160元为饲养费),每交满10羽者,每羽360元,交鸽期无须交费。7月15日为清棚日,清棚后按实际存棚羽数在30天内交清参赛费和饲养费。若鸽主在收款期间联系不上或者拒交费用,视为其自动弃权,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。
五.交鸽日期、地点、联系方式:
1.日    期:2007年3月15日—5月15日
2.地    点:广州市白云区九太路帽峰山风景区门口侧对面《百草园》  广州市浩      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
3.联系方式:公棚电话  (020)37408420    37408421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谭伟如     13711028829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刘  霖     (020) 37408420
六.奖金总额:780,000元
七.奖励方法:
1.预赛(300公里):
    预赛奖励前二十名,第一名:2,000元;第二名:1,500元;第三名:1,000元;第四名至第二十名:500元。
2.决赛(500公里):
A.第一至第三十名各发奖杯一樽,第三十一至第二百名各发奖牌一块、获奖证书一本。
B.冠军:80,000元;亚军:40,000元;季军:20,000元;
第四名至第三十名:10,000元;
第三十一名至第五十名:5,000元;
第五十一名至第一百名:2,200元;
第一百零一名至第二百名:1,200元;
第二百零一名至第三百名:送第五届“浩羽杯”赛免费参赛卡一张。
3.有效期内无归巢鸽或获奖鸽未满100名,余下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;若获奖鸽超过100羽,则余下奖金由获奖鸽均分。
4.团体奖前五名,冠军:10,000元;亚军:8,000元;季军:4,000元,第四名:3,000元;第五名:2,000元。每户以十羽(或者十羽以下)为一组,方法是计算有效期内每组前三羽的平均分速,若平均分速相同,则以每组分速最高者为先。 预赛之后有十羽以上归巢鸽的鸽主自行分组及时联系公棚,扫描系统一旦注册不得更改。未分组的鸽户当放弃团体奖,只有同一户名、同一地区才有获得团体奖的资格。
5.特设安慰奖:参加决赛满十羽但有效期内无一羽归巢鸽奖3000元。
6.前200名得奖鸽中归巢羽数最多者将获2007年度本公棚最佳鸽舍奖,颁发最佳鸽舍奖杯一樽。
7.参赛地级区域送鸽满60羽以上,奖地区冠军奖杯一樽。
八.清棚日:
本公棚定7月15日为清棚日,由广东省鸽协、广州市鸽协联合组织裁判组进棚查验。
九.预赛司放江西南康290公里,2007年10月底。
十.决赛时间及办法:
1.放飞地点:江西吉水500公里(+)(-)50公里。
2.短途训练5-20公里不少于三次,远途训练站不少于六站:第一站30公里;第二站60公里;第三站80公里;第四站110公里;第五站150公里;第六站200公里。每个训练站均有市鸽协指定的裁判随车监放。
3.决赛日期:2007年11月初,遇恶劣天气顺延开笼除外。
4.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至第二日日落。
5.本棚在决赛前三天,由广东省鸽协、广州市鸽协指定的裁判进驻监督管理,同时欢迎参赛鸽友随行监督决赛司放工作。决赛时由广东省鸽协、广州市鸽协邀请或指派裁判员担任监放并执行裁判工作,食宿由本公棚负责。
6.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《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,赛鸽归巢计时使用德国“迪尔”公司生产的“帝普士”电子扫描计时系统,遇同分同秒时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。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,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最终裁决。
7.本公棚所有赛鸽入口处均安装电子扫描器,共80条电子扫描通道。
十一.赛鸽管理办法:
    1.幼鸽进棚前,接种疫苗,隔离观察一周后,正常无事方可进棚。
2.按中鸽协《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有关规定在交鸽期截止后10日内如发现病亡、游棚,本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。收鸽截止日10天后,游棚、病亡鸽不能再补送。
    3.参赛鸽进入大棚一律配带电子环,方便游棚鸽的鸽主及时补鸽。
4.正式训练开始后,接受鸽主查询。
十二.获奖鸽的处理办法:
1.决赛完成第二日举行获奖鸽拍卖会。拍卖收入60%归鸽主,30%归本公棚,10%用于拍卖费用。
2.其他归巢鸽,在二十天内凭参赛卡交50元管理费后领回,逾期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。
3.如拍卖的以及鸽主已领回的赛鸽飞回本棚的,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无偿领回。
十三.其他:
    1.本公棚内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赛,所有参赛者有权监督。
2.为增加透明度,随时欢迎各地鸽友前往本公棚观看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日常训练;并可通过电脑网络查询所送选手鸽的短训和比赛的相关资料。
3.为保证奖金顺利发放,本公棚在正式收鸽前将总奖金存入银行,由广州市信鸽协会监管。
4.决赛前十天,请鸽主函寄参赛鸽血统表到本棚,以便拍卖使用。
5.7月15日为本棚清棚日,请广东省鸽协、广州市鸽协指派裁判员具体操作,同时欢迎广大鸽友推荐的代表现场监督(不得上手)。
6.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。如需本公司代交者,可书面委托本公司代理交纳。
7.500公里决赛以后,视归巢鸽数量增加一个附加赛,附加赛规程届时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日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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